黑龙江一地1万多一套房?中介回应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黑龙江一地1万多一套房,具体情况如下:一、几万的房子一般不在市区,都在比较偏僻的地方,交通、生活都不太便利,可能都没有房产证。当然这些城市市区的房子也不贵,也就几千元一平方,但没有几万一套这么夸张;二、双鸭山、鹤岗都是资源耗尽的城市,以前靠煤炭开采,现在城市失去了产业支撑,人口外流严重,自然房价也就一跌再跌了。没有人口、产业的城市也是不适合生活的;三、东北由于冬季温度低,取暖费用很高,买了房居住成本也高。既不适合居住,也不适合养老,更不适合投资。网友们千万不要因为便宜就去当白菜买了。【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