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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范围

党政机关范围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党政机关范围

法律分析:一是党政机关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和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中共党员。

二是国有企业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包括大型特大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中型以下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领导班子,以及上述企业中他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层次的中共党员。

三是事业单位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包括事业单位(未列入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领导班子和其他六级以上管理岗的中共党员。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 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