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对19人涉黑案作出二审宣判,判处主犯二十五年,这个刑罚重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广东爆发了一起非常恶劣的犯罪案件,这次活动主要有十九个人参与,像他们这种聚众斗殴还敲诈他人勒索他人,所犯下的罪行非常恶劣。由广东省法院判决领头人二十五年的有期徒刑,我认为这个处罚一点也不重,对于他们这种黑社会的犯罪性质,就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
2021年3月22日由广州中新社报到,佛山中院依照国家法律对刘金伟等组织犯罪的十九人,做出了最终的判决,他们也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法院判决了十八个犯罪分子,一年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判决主犯刘金伟二十五年的有期徒刑。
经法院查明在2015年的四月份,刘金伟与另一同伙在阳江市私自盗售河砂。又在2015年的六月份,刘经纬聚集了许多社会的无业游民,成立了一个所谓的巡查队,对东阳区附近的河沙进行踩点巡查,甚至威胁强迫他人交保护费,甚至被其退出此行业。刘金伟等人已经形成了恶劣的黑社会组织。
这些些不法分子经常会以暴力的手段,在阳江市的阳东和阳春地区进行串通、非法聚众斗殴、敲诈勒索,还有非法采矿等多种犯罪活动。垄断了阳江区的采矿和销售行业,目无王法的盗采河砂。犯罪金额已经累积4700多万,导致了许多人想买河砂都非常的困难。这些人为非作歹,不仅欺诈残害周边的民众,还严重的造成了社会影响,经过法院核实,这些都是有充分的证据,证实了这些人的恶行。由于其中冯国良和冯坤涛有立功的表现,法院对他们两个人的判决有所改变,其余的17人都将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