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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改革什么时候完成的?

中国土地改革什么时候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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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改革什么时候完成的?

第一次是 1950~1952 年的土地改革。新中国成立后, 我国土地制度 改革的基本目标是推翻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 建立起农民土地所有制为主 体的新的土地制度。这次土地改革是我国历史上土地制度最重大、最彻底 的改革, 通过没收一切大地主、大官僚占有的多余土地无偿分配给农民, 实 现了耕者有其田, 改变了占乡村人口不到 10%的地主和富农占有约 70%~ 80%的农村土地, 而占乡村人口 90%以上的贫农、佃农和中农仅占约 20%~ 30%的农村土地的半封建的土地关系。从而结束了几千年封建地主所有制 和剥削制度, 使农民在经济上做了主人, 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使农村 经济得以恢复和发展。 第二次是 50 年代进行的农业合作化运动。通过合作化引导农民走社 会主义道路, 实际上也是土地制度的一次改革, 最终把农民个体所有的土 地, 改变为集体所有, 并实行了集体劳动, 统一经营。这次土地制度改革是 经过几个阶段完成的。首先, 通过农民加入初级农业合作社, 土地入股, 按 股分红, 统一经营( 当时按股分红比例约占分配总额的 30%, 按劳动数量和 质量分配占分配总额的 70%) 。后来又进入高级农业合作社时期, 取消土地 分红, 全部按劳动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到了人民公社时期, 土地所有制进 一步升级到公社一级, 尽管后来作了多次调整, 把公社一级所有改为公社、 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 队为基础, 但总体上由于所有权和使用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