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驻场是什么意思,我到一家公司面试,然后他们把我安排到了一个售楼部,好像也有人带我,我就在接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没错我是个热爱音乐的人,而且从小就发现自己有一副好嗓子。从小我就喜欢听歌,但真正说喜欢音乐,应该是从初中时候开始的。那时候我像大家一样喜欢周杰伦,爸妈买给我的复读机虽然没让我学成英语,但在音乐上帮了我不少,我总是反复听磁带里的某一首歌。——我虽然是一个坚持努力,坚持死磕精神的人,但现在想起来我好像确实在音准和律动上有着某种天赋—— 我记得当时我就对某些歌曲里一些巧妙的和声编配,有意思的切分很感兴趣,而且很容易就能打出拍节。虽然那时我还不知道那是什么。日子久了,这种悸动当然会转化成欲望。我多么希望自己也能会一种乐器然后弹上一段儿!可翻遍了家里,只有一个又脏又锈的口琴。2005年,我初中毕业。父亲的生意很不景气,母亲在一个没落的国企工作,收入以百元计算。当时的条件真的很贫苦,我在中考后的假期,试探着跟母亲说,我想要一把吉他。就在说完的当晚,父母说带我出去逛逛,就去了当地的一个大商场,那里顶楼有一家卖乐器的,父母送给我一把星臣牌吉他,600多块钱,赠送了一本教材,刘传著。我记得很清楚,那晚我一宿没睡,就看着那本教材一个和弦一个和弦的练,弹到天亮。你们猜我学吉他练会的第一首歌是什么?是《加州旅馆》。一次偶然看到老鹰乐队94年不插电的视频,妈妈突然说,“我听过这首歌,这个可好听!你什么时候能弹这个就行了!” 那时候我刚刚练琴大概一个多星期,大横按还没有攻克。我就做了一个决定,第一首就练它!反正我看的懂六线谱,照着弹就是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