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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法官不作为怎么办

执行案件法官不作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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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法官不作为怎么办

需要明确具体的证据证明执行局的不作为,否则,不能怎么样。 如果执行局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执结的案件,可以申请上级法院提级执行或指定法院执行。所谓提级执行是指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不便执行或有执行障碍以及没能在规定执行期限内执结的案件,提到本院予以执行的制度。法律分析法院最主要工作是审判和执行,执行又分为民事案件的执行和刑事案件的执行,在这里我仅对法院的民事执行工作谈一下个人的认识。 民事执行的意义。执行的意义不用多说,大家都明白,判决的公正要用执行来体现,再公正的判决,如果没有强制执行作为后盾,判决书就是一张白纸,都是一纸空文,也就失去了法律的强制,也就不能成为法律。总之一句话,失去了强制执行就失去了法律。为了保障生效判决、裁定、解调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法律赋予了执行法官许多执行的权利。民事执行就是执行法官用执行措施拿被执行的钱,再给了申请执行人。虽然法律赋予了很多执行权,但现实生活是复杂的,全国执行的得到很大改善,不能执行的案件仍然不少。申请执行人和执行法官想办法执行,被执行人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地逃避执行,有的被执行人也确实无力履行。法律要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利益,但也保障被执行人的生活底线,保留其必要的生活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