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钱进三任代言人,为何出事只有汪涵一人站了出来?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如果汪涵在代言之前,并不知道“爱钱进”今天会无法提现和投资收益,那至少在法律上,汪涵是可以“撇清”的。所以他不站出来对他没有任何好处,形象也都会毁掉,其他代言人也是。
2014年,央视曾打过爱钱进的广告,只是广告词旁边有一句:投资需谨慎;
2019年,刘国梁也曾为它打了广告:“冠军实力护航,幸福稳稳进账。”
而汪涵的代言时间,是在2016年到2018年,说起来比刘国梁还更早一些。
此事发生后,汪涵没有推卸责任,第一时间发表了声明道歉,还表示自己和律师团队会积极跟进此事,拿出了一个“不逃避,一起面对”的负责任态度。
相关法律:
《广告法》第56条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事先不知道产品虚假、会对消费者造成损害,那么代言者就没有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