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松酒驾为什么判半年 高晓松酒驾车祸事件全程回顾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高晓松醉驾案2011年5月9日晚,高晓松因酒后驾驶,造成四车追尾。10日下午4时15分,高晓松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有网友将醉驾者高晓松的成名作《同桌的你》进行了改编,新版名为“酒驾的你”,以此来调侃酒驾入刑后第一个被抓的名人。这就是高晓松醉驾案。高晓松醉驾案的辩护律师,在事后将工作过程做出介绍:虽然从律师的角度看,签署血样传递过程中因存在程序瑕疵,律师认为可提出证据采用方面的辩护,但高晓松本人放弃了诉讼,判决结果也是“顶格量刑”。侦查起诉乃至审判,完全是按照“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进行的。[1]案件审理 听语音2011年(5月17日)下午高晓松醉驾案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最终,高晓松以“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6个月,罚款4000人民币。在庭审过程中,高晓松态度较好,完全认罪,他还称“酒令智昏以我为戒”。三份证据 听语音高晓松律师提供三份证据,一,同桌喝酒的吴波证明高曾叫代驾,二,同事朋友张亚东小珂说他喝酒平时都找别人找代驾,三,出示受害人的求情谅解信和赔偿书,希望判处时能多参考。同时,律师表示高晓松放弃做“无罪辩护”。“我们是有可能是对被告人做无罪辩护的,由于证据的不合法,但是昨天下午我们在会见被告人的时候,有这样一个机会,但是被告人劝说我说让我放弃这样的想法,他说一切事实都存在,我不想回避什么,即使是有这种可能,也不要这么做。”醉驾始末 听语音在庭审过程中,高晓松交代了醉驾始末,他称当时找过代驾,但等了很久,代驾也没来,一冲动就自己开车走了。高晓松坦承说,“第一,我完全认罪。第二,我相信法律公正。第三,我相信法律也会维护一个犯罪人的其他权利。我希望传达给公众的就是,酒令智昏,以我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