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司具备什么条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审计是指由专设机关依照法律对国家各级政府及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的重大项目和财务收支进行事前和事后的审查的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根据审计署《关于社会审计工作的规定》,
成立审计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规范的公司章程;
2、正规的办公场所;
3、符合要求的自有资金;
4、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具有审计师以上资格的执业审计师;
5、法定代表人。
审计公司成立流程:
1、向当地审计机关提交审计公司成立申请。
2、经当地审计机关同意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审计机关审查批准。
3、经过批准成立后的审计公司,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在领取营业执照
后,才能开始营业。
不过,在审计公司成立后,其在日常运营过程中所办理的业务,必须根据委托权限行事。委托权限是指委 托人授予审计公司办理业务的权限,即审计公司承办委托业务的权利范围。
主要分类
按审计活动执行主体的性质分类,审计可分为政府审计、独立审计和内部审计三种。
1、政府审计
政府审计是由政府审计机关依法进行的审计,在我国一般称为国家审计。我国国家审计机关包括国务院设置的审计署及其派出机构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审计厅(局)两个层次。
国家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国家财政金融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有国有资产的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各国政府审计都具有法律所赋予的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强制性。
2、独立审计
独立审计,即由注册会计师受托有偿进行的审计活动,也称为民间审计。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CICPA)在发布的《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中指出:“独立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审查并发表审计意见。”
独立审计的风险高,责任重,因此审计理论的产生、发展及审计方法的变革都基本上是围绕独立审计展开的。
3、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指由本单位内部专门的审计机构和人员对本单位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实施的独立审查和评价,审计结果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这种审计具有显著的建设性和内向服务性,其目的在于帮助本单位健全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在西方国家,内部审计被普遍认为是企业总经理的耳目、助手和顾问。
1999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理事会通过了新的内部审计定义,指出:“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顾问服务。它以增加价值和改善营运为目标,通过系统、规范的手段来评估风险、改进风险的控制和组织的治理结构,以达到组织的既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