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晨在2008年发生了什麽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2008年5月21日,魏晨在西藏布达拉宫半降的国旗前拍照时摆出搞怪动作及“V”手势,而“不巧”当日为全国哀悼日。日前此照片出现在网上,引发网友声讨。昨天下午,魏晨在博客上道歉,称:“我在西藏布达拉宫广场上的照片,给大家带来了情感上的伤害,作为公众人物,我应该对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责,对自己的任何一个细节将可能产生的影响负责,我已经深刻地反省和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这里我郑重向大家道歉:对不起,我错了。”对于魏晨的“弱智”行为,网友们都是众口一致的痛批,网友们纷纷以“脑残、弱智”等词批评魏晨的行为,还有网友表示魏晨的行为伤害了全国人民的感情。但对于魏晨被“卷”入这样一场风波中,笔者还是有些话不吐不快。首先不可否认的是,作为一个艺人,魏晨还缺乏了一个艺人所应具备的敏感性和觉悟。其实在国难日进行正常的生活与工作都是无可或非的,毕竟谁也不能要求每一个在三天国难日的时候如丧考批,拉长了哭丧脸过日子。但在事后仍没有注意到事件的严重性,毫不敏感地由魏晨的同学将照片贴上了博客(但事实上,这位魏晨又怎么能干涉到他这位“可爱”的同学的所作所为呢?),的确是不应该。但至少想不起莎朗斯通来,魏晨的认错态度值得赞许,虽然道歉书中文字不多,但正如其经纪人张小姐表示“这篇博客的文字不多,是因为错了就是错了,也不应该再解释别的事情。”比起某些人的道歉还要长篇大论地找了一大堆的借口和理由来强的太多了。笔者一向主张,看事物应该从正反两个方面看待,我们也不能仅仅因为魏晨这样一次错误就彻底将这样一个艺人打错。魏晨与莎朗斯通不一样,莎朗斯通的报应说完全是建立在其胡说八道的基础上的,也正是因为如此才遭到了全国人民如此强烈的抗议。而魏晨的这一事件多多少少有点“冤”的成分。毕竟魏晨也是四川音乐学院的学生,对于这样一个生活了多年的学校,对于一个生活了多年的地方,说没有感情那肯定是骗人的。而事实上,在地震发生之后,魏晨也一直积极地参与各项抗震救灾活动,尽自己的能力帮助着灾区的人们。我们也断然不能因为他的一次无心之失就彻底宣告了他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