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山泉标准门事件的事件始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2013年3月8日,消费者李女士投诉称,其公司购买的多瓶未开封农夫山泉380ml饮用天然水中出现很多黑色的不明物。发现这些水中的黑色不明物后,消费者李女士曾与农夫山泉联系,但是农夫山泉坚称产品合格的做法让其很气愤,也并未解答其黑色不明物究竟是何物的疑问。
3月15日,农夫山泉通过其官方微博作出回应称,细小沉淀物实为天然矿物元素析出所致。经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符合国家标准中的各项安全指标,并不影响饮用,亦无安全问题。
3月25日,有网站爆料《农夫山泉丹江口水源地垃圾围城,水质堪忧》,将农夫山泉又一次推上风口浪尖。农夫山泉新闻发言人周力正告始作俑者和一些公关策划公司,商业竞争不能以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恐慌为代价。
4月11日,农夫山泉向中国网消费频道发声明回应称,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的产品品质高于国家现有的饮用水标准,并指责华润怡宝蓄意策划抹黑农夫山泉。同时,农夫山泉还邀请媒体和消费者参观两者的水源和生产过程,以做比对。
4月12日,京华时报撰文称饮用水协会确认农夫山泉标准不及自来水。任何瓶装水企业都必须以国家强制性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为底线,若不能执行则有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之嫌。
4月12日,农夫山泉微博发布关于质量与标准的声明——复《京华时报》报道,称指责农夫山泉标准不如自来水、浙江标准低于广东标准或者国家标准,是不严谨不科学的。
4月13日,京华时报再次撰文称农夫山泉质的声明混淆视听,自认自来水标准为底线,回避了其所执行的浙江标准中,重金属指标未达到自来水标准的问题。
4月14日,农夫山泉再发声明称京华时报无知。2011-2013年间浙江省质监局对农夫山泉天然水监督抽查共13批次,全部合格。京华时报拿整套标准中的几个指标做判定属强词夺理。
4月15日,京华时报发文称浙江部分指标是为农夫山泉特设。在农夫山泉发布声明自辩后,浙江质监局紧接着称“地方标准并不宽松”,中国民族卫生协会指出地方政府涉嫌袒护作假。
4月15日上午,农夫山泉通过微博警告京华时报“你跑不掉,也别想跑”,称信口开河的时代过去了,“农夫山泉产品标准不如自来水”这个问题必须给公众讲清楚。再次申明农夫山泉砷、镉、硒、硝酸盐和溴酸盐五项指标检测结果优于国标2—11倍。
4月16日,京华时报四度撰文称检测报告佐证农夫山泉不如自来水,称由上海某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其仍采用浙江地标,其中砷、镉、硒、溴酸盐的指标限值仍不及自来水标准。
4月16日下午,农夫山泉也发布声明四度回应京华时报,称137项内控指标的检测报告原本是企业机密、核心技术,但为了洗刷冤情不得不公布于众,京华时报根本不给农夫山泉辩白的机会。
4月17日,农夫山泉针对京华时报的连续跟踪报道在官方微博上多次发表声明指责京华时报“连一个电话采访,一个普通解释、辩白的权利都不给农夫山泉”。而京华时报针对农夫山泉的相关声明在第一时间予以反驳称他们不断与农夫山泉主动联系,但都未得到回应。农夫山泉不寻找自身问题,也不与本报沟通,却将莫须有的“不采访”罪名强加于本报,实在让人费解。并提供相关照片加以证明。
4月25日,随着“农夫山泉标准门”事件的不断升级,浙江卫生厅针对此次系列报道回复京华时报表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实施后,地方标准自行废止。浙江卫生厅将该回复以《关于对媒体反映瓶装饮用天然水适用标准情况的说明》为题挂在其官网上。而有关专家表示:这意味着农夫山泉公司所有正在生产的工厂必须立即整改。
5月2日,京华时报继续加大火力,陆续发表6篇评论谆促农夫山泉自省1、饮用水标准不是橡皮筋;2、饮用水标准不可任人玩弄;3、标准面前谁也跑不掉;4、较真水标准关注健康权;5、标准不透明农夫山泉澄而不清;6、企业自省才能留住市场。
5月6日下午3点,农夫山泉在北京就标准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实证自己标准严苛于国标、地标,是目前国内执行最高饮用水标准的企业之一。农夫山泉已经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京华时报》赔偿名誉权损失6000万元。
农夫山泉“标准门”事件连续27天,67个版面,《京华时报》对农夫山泉报道堪称锲而不舍,在各界关注和讨论下,事件也持续发酵升级。
11月4日,农夫山泉派员上京举报京华时报,称京华时报今年4月10日至5月7日连续发表针对农夫山泉的负面新闻,捏造事实,进行虚假报道,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害。当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受理,目前,农夫山泉对于京华时报索赔额已由6000万升至2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