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什么机关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第三章规定了国家机关。我国的国家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其中,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条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从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范围也可以看出来人民检察院属于法律监督机关,其职权范围包括:检察院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具体来说就是对司法机关监督,具体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及劳改机关和劳动教养机关以及对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