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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女性面临的问题

中国社会女性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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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女性面临的问题

随着人权概念的提出和发展,人类的文明和进步,女性的社会地位也在逐渐提高,但不难发现,男尊女卑的观念仍然在偏远农村地区根深蒂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还要从我国古代社会说起。我们可能印象中,古代就应该是充满了性别歧视和礼教压抑的,但这种地位差别并不是与生俱来的。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贯彻法家思想,礼法道德传统相对受到忽视。秦代家庭立法中,妇女在某些方面可以和丈夫拥有平齐地位。西汉武帝之后,儒学思想逐渐成为中国官方的正统思想。两汉时的儒者和官僚发挥了先秦典籍中关于男尊女卑思想的表述,对妇女再嫁问题给出了道德上进一步否定的评价。两汉时的统治者也开始旌表守节孀妇。隋唐时代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鼎盛时期,北方民族重视妇女地位、婚姻自由结合的传统在很大程度上得以保留。所以,隋唐一代,尤其是中前期,女性临朝的事情屡见不鲜。高宗后武氏、中宗后韦氏、肃宗后张氏,都是掌握实权、炙手可热的政治女性。安史之乱后,唐王朝由盛转衰,思想控制反而甚于从前,公主改嫁、母后临朝等情况都趋于绝迹了。由于程朱理学极力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蔑视妇女的权益,甚至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南宋以后,礼教之风渐趋严厉,与之相对应的是,《宋史》、《元史》列女传中的节妇、烈女的记载大为增强。明清时代对于妇女的生活自由和婚姻自由的压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残酷程度,统治者基于维护自身已腐朽的制度的需要,不断强化对妇女守节的推崇和提倡。《内训》、《古今列女传》、《规范》等所谓女教读物铺天盖地,明清帝王都曾下过不少诸如此类的诏书、制文。从民间那密布的贞节牌坊和各地方志中守志一生、甚至殉夫从死的妇女大量的涌现,我们都能感受到广大妇女的不幸和封建礼教的残忍。其实,地位差异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妾”的出现。封建礼教的威力在于,通过等级观念,不但迫害女性,而且还在女性中设置阶层,通过这样的阶层来达到女性们自主迫害的局面。同样是女人,妻子的地位与丈夫并列为家长,而“妾”只能算家奴,只是被监护对象和生育工具。而在妻的概念中也还有“侧室”和“正房”的差别,应该说封建礼教在维系这种男尊女卑的性别歧视制度中,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