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兑换港币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人民币=1.1662港元;1港元 ≈ 0.8586人民币。
港元或称港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流通货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的自治权包括自行发行货币的权力。其正式的ISO 4217简称为HKD(Hong Kong Dollar);标志为HK$。
10元钞票和各种硬币由香港金融管理局发行,20元及以上港币纸币由中国银行、汇丰银行及渣打银行发行。现行流通的钞票面额为10元、20元、50元、100元、500元和1000元,硬币面额为10元、5元、2元、1元、5毫、2毫和1毫。1元=10毫=100分。在香港,“毫”是“角”的意思。
港元的纸币绝大部分是在香港金融管理局监管下由三家发钞银行发行的。三家发钞行包括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和中国银行,另有新款紫色十元钞票,由香港金融管理局自行发行。硬币则由金融管理局负责发行。
自1983年起,香港建立了港元发行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发钞银行在发行任何数量的港币时,必须按7.80港元兑1美元的兑换汇率向金管局交出美元,记入外汇基金账目,领取了负债证明书后才可印钞。这样,外汇基金所持的美元就为港元纸币的稳定提供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所有钞票的式样都有版权。所以,任何人在未有得到版权持有人的许可前,都不能任意复制钞票的式样。在香港多年来有几家机构因为未得钞票版权持有银行的批准而在广告上运用,结果被判支付巨额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