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克重的物品有哪些?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十克重的物品有:
1、10克的砝码;
2、10克的金银项链、戒指等;
3、10毫升纯净水;
4、一元硬币;
5、10个一角的硬币。
克为质量单位,符号g。一克是18×14074481个C-12原子的质量。一克的重量大约相当于一立方厘米水在室温中的重量。
1 吨 = 1,000,000 克 (一百万克)
1 公斤(1千克) = 1,000 克 (一千克)
1 市斤 = 500克 (1 克 = 0.002市斤 )
1毫克= 0.001 克 (1克=1000毫克)
1微克= 0.000 001 克 (1克=1000000微克)
1纳克= 0.000 000 001 克(1克=1000000000纳克)
扩展资料:
1795年4月7日,克在法国被规定为相等于“容量相等于边长为百分之一米的立方体的水于冰熔温度时的绝对重量”。由于商贸一般涉及的质量远比一克大,又由于以水为标准的质量既不方便又不稳定,所以为了商业法规必需制造出质量水定义的实化仪。于是,人们制造了一个临时的质量标准:一块金属人工制品,质量为克的一千倍——千克。
同时,准确判定一立方分米(一升)的水质量的工作也展开了。虽然千克定义规定的水温0 °C是非常稳定的温度点,但是科学家们经过多年的研究决定于1799年在定义中改用水最稳定的密度点,也就是水达到最大密度时的温度,当时的量度结果为4 °C他们断定在最大密度时一立方分米的水相等于4年前临时千克标准目标质量的99.9265%。
同年,也就是1799年,人们制造出一块纯白金的原器,其目标就是原器质量会相等于(当时科学上许可地尽量接近)4°C时一立方分米的水。该原器于六月被呈上国家档案局,并于1799年12月被正式定为“档案局千克”(Kilogramme des Archives),而一千克的定义就相等于其质量。这个标准维持了九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