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起诉前女友讨要2万元遭到怒怼,分手后对方有权索要恋爱期间的花销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在恋爱期间,以结婚为条件,向对方赠予的东西可以被追回。
男子向前女友索取恋爱期间花费的两万元,类似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过多起了,而且大部分都是男方申诉。其实网络上兴起了一股“追讨风”,也就是分手之后,男方向女方讨回恋爱期间花费的所有花销,并出示了所有的购物发票或者是转账凭证。有一个案件是这样子的:男子为女子恋爱期间花费了近90万,分手之后,根据法律诉讼追回了80多万,这件事情闹得沸沸扬扬。
有的网友表示支持,说既然是以婚姻为前提,那么分手之前花费的东西也应该拿回来,这是理所当然的。但是这个事情出现了一个两极分化的态度,站在女方的立场,几年时间的恋爱,难道浪费的不是青春吗,该女子不服法院的判决,以自己多年的贞操为理由,再次向法院起诉,但是依旧败诉。
我不妨大胆的猜测,很多男性估计是看到了这个案件的胜诉,而对自己的女友发起诉讼。法律其实是公平的,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站在女性的角度来说,如果几年的贞洁失去了,还要归还所有的花费,有些难以接受。所以,这就要求女孩子们,一定要做到婚前的洁身自好了,这样子,哪怕是分手了,也只是耽误了一段时间谈恋爱而已,不会失去得太多。
因为男方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提前享受到了婚后才可以享受到的待遇,女性是吃亏的。最重要的是,一定要保持经济的独立,恋爱期间,如果有能力,可以主动和男友AA制,不依附他人的爱情,可以让自己在爱情里的地位更高,让自己更加看得清自己需要的是什么。社会发展是相当快的,优胜劣汰,只有变成优秀的人,才能避免遇到像这个案件中的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