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敦促拐卖妇儿嫌犯投案,自主投案可减轻哪些罪责?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选择自首会减轻处罚。但是自首后需要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史,交代的内容都需要真实。任何时候,拐卖妇女儿童永远是每个人心中最矛盾的事。同时也是大家最痛恨的现象,所以对于大家来说,我们都希望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嫌疑人承担相对的法律责任。拐卖妇女儿童这几年逐渐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主要是因为太多的家庭被破坏,甚至有些家庭为了寻找自己被拐卖的孩子而倾家荡产,几十年如一日的走在寻找孩子的路上,完全失去了生命,那些被拐卖的妇女遭受了非人的折磨。
对拐卖妇女儿童的,必须严厉打击,严惩不贷。然而,为了敦促那些参与拐卖妇女儿童的嫌疑人投案自首,有关部门推出了许多措施。首先,让犯罪嫌疑人接受法律的制裁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当事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应的法律,这就需要及时将其抓捕归案。但如果犯罪嫌疑人愿意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让他接受法律的制裁也是为了促进社会正义和道德。
其次,是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投入。对于很多警察来说,如果仅仅依靠自己的努力,不一定能找到相应的犯罪嫌疑人,也不一定能找回相应的失踪妇女儿童。主要原因是警察收集的线索有限,犯罪嫌疑人的藏身之处也非常隐蔽,一般人是不可能发现的。如果你愿意自首,这对警察来说意义重大。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相关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通告》中明确提出,对那些参与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嫌疑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投案自首的,可以通过讲述自己的所作所为予以从轻处罚;如果罪行较轻,甚至可以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当然,如果超过这个时间还没有投案自首,或者正在从事拐卖妇女儿童的活动,一旦被抓,将会受到严惩。此外,对包庇、窝藏甚至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便利或帮助的,一经发现将依法打击,对聚众阻挠解救被拐卖儿童、妇女的,将给予相应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