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信息产业厅的机构设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为了推动我省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中心在石家庄、保定等11个地市建立了职业技能鉴定分站(二级站);经省信息产业厅与省教育厅联合认定,已经确立了河北经贸大学等65所院校为“河北省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截止2006年7月,已组织13000多名职工和学生参加了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有11000人分别取得了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为了适应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2002年,省信息产业厅与河北工业大学在我中心建立了在职研究生培养基地。从2002年到2006年,共培养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在职研究生270人。
我中心现下设综合部、培训部、教育部和开发部。 各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各市教学站自考计算机及应用(专、本科)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专、本科)专业、计算机网络(专、本科)专业、电子商务(本科)专业的招生、助学与管理(包括教材管理)工作。
二、负责高校自考计算机网络(专、本科)、计算机信息管理(专、本科)专业招生、助学与管理工作。三、负责中心固定资产的帐目管理及场地、设备卫生、安全保卫工作。
四、负责日常信件收发、上级主管部门和省中心有关文件的归档管理工作。
五、负责中心职工及聘用人员的工资、劳务补贴、保险等发放和上缴工作及中心财务出纳工作。
六、完成中心其它工作。 负责全省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1 、组织实施全省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2 、对电子行业特有工种的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进行管理;
3 、承担全国中心委托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信息产业厅、信息办、无线电管理局系统内在职人员岗位培训以及与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建设相关的培训。
三、负责河北工业大学、省信息产业厅在职研究生培养基地的招生、教学与管理工作。
四、负责我省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考试的招生及培训工作。
五、根据社会需要,适时开发新的项目。
六、负责中心财务帐目管理工作。
七、完成中心其它工作。 一、负责石家庄市自考计算机及应用(专、本科)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专、本科)专业、计算机网络(专、本科)专业、电子商务(本科)专业的考试报名、上机考核、考前辅导、免考、合档、毕业初审、学位初审等工作。
二、负责全省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考试的招生、培训与考试组织(包括试卷接收、保管、分发、阅卷等)工作。
三、负责硬件维修工程师全日制班、电子信息技术中技班教学、管理及就业工作,协助开发部做好两个班的招生工作。
四、负责全省并直接负责石家庄市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招生、辅导、证书登记与继续教育工作。
五、负责中心设备采购、管理与维护及中心网站管理工作。
六、根据社会需要,适时开发新的项目。
七、完成中心其它工作。 一、负责石家庄市全国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工程的硬件工程师、网页设计师、平面设计师等项目、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考试的招生、考试组织与管理工作。
二、负责石家庄市电子商务师、营销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秘书等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等招生、辅导和考试组织工作。
三、负责石家庄市自考计算机及应用(专、本科)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专、本科)专业、计算机网络(专、本科)专业、电子商务(本科)专业的招生工作。
四、负责对省中心桥西培训部、桥东培训部管理工作。
五、负责硬件维修工程师全日制班、信息技术中技班的招生工作。
六、根据社会需要,适时开发新的教育和培训项目。
七、完成中心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