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维维唱改编侵权,为何岳云鹏翻唱的《牡丹之歌》不算侵权呢?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岳云鹏的《五环之歌》并没有做商用啊,而且也是法院判定过的。岳云鹏翻唱的《五环之歌》可以说是他的成名曲,大家认识小岳岳也是从这首歌开始的,
这首歌曾经也是火到大江南北,这首非常火爆的歌曲《五环之歌》曾经也因为改编《牡丹之歌》因为侵权而被告上了法庭。针对这个事情,法院也是判定并无抄袭。也就说明《五环之歌》并不涉及侵权《牡丹之歌》,并没有侵犯对歌曲的改编权。大家都知道《牡丹之歌》是乔羽作词,还有另外两人作曲而完成的一首歌曲。
这首歌曲的作词人把歌曲的著作权给了乔方,然而乔方将这首歌等权利授权给了别的公司。在《五环之歌》爆火之后,他们将岳云鹏告上了法庭,并要求他赔偿经济损失。然而法院的意思是,这首歌曲作为合作歌曲,著作权也是共同拥有的,不能一个人说是自己的就是自己的,所以该公司并不完全享有这首歌的改编权。法院也认为《五环之歌》从内容和歌词都是一个全新作品,并不构成侵权。《五环之歌》虽然没有涉及到侵权,
但是大家在创作的时候还是要注意不要抄袭别人的作品。参考是好的,但是照搬全抄就是不好的行为了,不仅影响别人,还影响你自己的形象。即使小岳岳这首歌最后没有被判抄袭,但是还是要提醒小岳岳以后创作的时候要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