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店为方便顾客进行陈列的法则指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般性购买品是指顾客无需事先计划而随意地进行购买的商品,大多是常用的零食。顾客购买的动机常是由于看到了吸引人的展示品。对于这些商品,店面应放在入口处,规模大的专营店应陈列在主要通道。是指带有地方特色的进口食品,如泰国热带水果类食品,顾客的购买特征是出于新奇心理、品尝新口味,但一次购买量不大,特色类商品应放在主要通道两侧明显的位置。
选购品是指对顾客来说并非经常购买的商品,其购买特征是反复比较和挑选。对于这类商品应放在后半部或较高处。顾客一般会经过认真计划和进行品质、价格比较后才购买,因此最好陈列在比较显眼的地方。专营商店的陈列除了要考虑商品因素外,还应注意顾客购买是否便利。为了购买方便,应将相互关联的商品靠近陈列。例如糖果、巧克力、饼干、膨化食品等应放在相邻的地方,使顾客能在最小的空间内买足他所需的商品。为了使顾客花较少的时间完成购买,商品陈列应配合购买效率。靠近收银机旁边是销售区,可节省顾客来回走动的时间;使用多层专柜,可以利用上下空间,陈列更多的商品,减少店员去仓库取货的时间。专营商店的生命力在于创造人们想像的空间,因此依主题进行商品陈列是一项很重要的课题。所谓主要陈列,即是在商店内创造出一个生活场景,使顾客产生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可以自由地进行选择或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