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怎样办理改派手续?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毕业生改派情况一般分为两种:一类是市内用人单位之间调整的,即毕业生按有关规定与原接收单位解约后,由市内其他用人单位接收;一类是调整往市外用人单位就业的,即毕业生按有关规定与原接收单位解约后,由市人事部门将其档案、户籍关系退回毕业院校,重新派往深圳市以外用人单位就业。 二、申请材料 (一)第一类报送以下申请材料: 1、 毕业生本人申请改派的申请书; 2、 原接收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改派并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3、 深圳市接收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已经办理报到手续的需提供《深圳市接收安排院校毕业生介绍信》); 4、 新的接收单位进行网上申报,提供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呈报表(一)、(二)。 (二)第二类报送以下申请材料: 1、毕业生本人申请改派的书面材料; 2、原我市接收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改派并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3、深圳市接收安排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已经办理报到手续的提供)。 三、办理程序 (一)第一类办理程序 按照接收院校毕业生手续办理。 (二)第二类办理程序 1、原接收单位或毕业生本人将申请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 2、工作人员核实后出具《深圳市接收院校毕业生改派联系函》; 3、原接收单位依据《深圳市接收院校毕业生改派联系函》将毕业生档案退回其毕业院校,已经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的,须凭此函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4、毕业生办理完毕以上手续后,携带《深圳市接收院校毕业生改派联系函》返回毕业院校,由毕业院校按其就业意愿重新办理派遣手续。